警示录: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发表时间:2024-05-27 15:30 案例一: 2022年08月30日,我所民警在对遵义市旭辉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易制毒检查时,发现该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未按规定录入易制毒管理系统,在2021年至2022年3月31日经营期间,未按时向公安机关报送2021年度经营易制毒化学品年报表。通过民警现场查看登记台账,易制毒出入库登记与实际使用不符合,民警现场扣押了液体盐酸4公斤,液体硫酸5公斤。 案例二: 2023年3月24日,接到黔东南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关于天柱县污水处理厂等单位企业,有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的案件线索进行核查的工作指令后,我队立即组织力量对该线索开展核查。经核查,天柱县邦洞街道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,自2021年6月以来,每2个月向红星氧气经营部的谭某(住天柱县凤城街道正中街16号)购买1次4瓶(1瓶2500ml)浓硫酸,用于该厂实验室检测,先后共计11次计44瓶共110升,折合重量198公斤。该厂在购买过程中未有向公安机关备案,谭某销售未有经营许可证及备案。经讯问,谭某对自己从湖南怀化运输硫酸、盐酸至天柱县凤城镇红星氧气经营部后,非法销售硫酸、盐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 案例三: 2023年10月11日,我大队在观山湖区西南商贸城4号楼D区,查获蓝色塑料桶装5桶盐酸疑似物液体。经民警核实,一名商家“万某”多次贩卖盐酸疑似物给微信名“Dont六广陈飞”,万某对贩卖盐酸事实供认不讳,愿意配合公安机关。2023年10月16日,万某微信联系上雷某购买40桶盐酸疑似物。下午17时,我大队在观山湖区西南商贸城4号楼停车场,发现一名正在下货的可疑人员雷某。经查看货物为蓝色塑料桶包装,外表无明显标签,味道比较大,疑似盐酸,总共40桶,每桶25公斤。经讯问,其交代了在2023年8月份,先后向昆明的一家化工厂购买了400桶盐酸疑似物,货物送到其位于观山湖区悦城物流园的仓库后,在2023年8月,以每桶38元的价格,向万某销售了40桶盐酸的犯罪事实,并存放在观山湖区悦城物流园仓库内,我大队现场查获剩余的254桶盐酸疑似物。雷某在购买盐酸后,改变其用途,将盐酸非法进行销售,经称量鉴定,共计299桶盐酸净重8317.3225千克。 案例四: 2023年11月21日22时许,经我所民警在贵阳市云岩区罗汉营路附近进行走访,在贵阳市云岩区松山路7号3栋1单元,抓获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犯罪嫌疑人黄某(男,身份证号:52242319740428935X,户籍地:贵州省黔西县锦星乡庆龙村第3组,现住址: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泉湖街道办事处会云中路156号米兰春天三期53栋8层804号,联系电话:13984847123),现场查获制毒物品盐酸42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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